一、培养目标
本双专业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的英语语言文学、文化知识,扎实的语言基本功,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,同时系统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司法实践,能在教育、企事业单位、法律服务机构以及相关部门从事法律翻译、研究及实际法律工作的知识面宽、能力强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人才。
二、培养要求
1.比较系统地掌握英语语音、词汇、语法等基本知识;具备听、说、读、写、译等基本技能;了解英语国家社会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基本知识;能比较准确、流畅、得体地使用英语;
2.比较系统地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特别是民商法、国际法领域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,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,了解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,把握全球经济一体化条件下法制建设的现状及发展趋势,能够运用所学法律基础知识解决实际法律问题;
3.在通晓一门外语(英语)和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的基础上,具备以英语作为工具进行法律翻译、法学研究、涉外司法交流及其它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。
三、专业核心课程
综合英语、英语听力与口语、英语阅读与写作、英汉互译、高级英语、英语国家概况、英美文学、第二外国语、法律英语读写、法律英语听说;法理学、中国法制史、宪法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刑法、刑事诉讼法、民法、知识产权法、商法、经济法、民事诉讼法、国际法、国际私法、国际经济法、国际商法、世贸组织法、财税法、票据法、竞争法等。
四、教学特色课程
综合英语、英语阅读与写作、英语听力与口语、法律英语读写、法律英语听说、法理学、宪法等。
五、计划学制 4年(弹性修业年限:4~6年)
最低毕业学分 200
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、法学学士
六、学科专业类别 英语语言文学、法学
所依托的主干学科 外国语言文学、法学
七、创新学分
4学分,主要通过学术周等活动获得。
十、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说明
“英语+法学”专业是我校“E+”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开设的四个双专业之一,也是最早开设的双专业,开设至今已有9年。教育理念为“通识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”,培养目标是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人才。
为了实现这一培养目标,在本次英语+法学双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过程中,以《关于外语专业面向21世纪本科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》和2000年3月颁布的《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》两个纲领性文件为基础,结合我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以及外语学科的定位,借鉴其他高校英语专业复合型人才的课程设置体系,综合在英语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探索过程中积累的以往经验,以及通过调查收集的学生对课程设置的反馈意见,对英语+法学双专业的课程方案进行了制定。
课程的制定原则为:强调英语技能训练,打好语言基本功;兼顾英语专业的学科内涵,即工具性和人文性,注重语言文学文化方面英语学科基础知识的传授;在普通英语和专业英语之间,开设相关ESP英语中的学术英语课程,旨在起一个承接的作用,为专业英语学习做好铺垫。
同时,为了改变以往培养方案中英语与法学两个专业融合度较低的问题,对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进行了优化设置。增设及减少相应的课程,对课程的学时和开设学期进行调整,做到“重者恒重,轻者恒轻”,较好地实现了英语和法学两个专业课程的精炼与融合,并加大双语教学课程的设置与建设,强化课外实践环节,在课程设置上基本达到了“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,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相呼应,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相补充”的要求。以期能够帮助学生构建相互交叉、融合的知识体系,形成新的思维方法,提高综合能力,最终成为一名具有多学科知识和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人才。
参考文献:
1.《英语教学大纲》[Z] 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写,上海: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0。
2.2002年教育部颁发的《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》
3.教育部2005年一号文[M].北京:教育部2005
4. 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组. 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 [Z] . 上海: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,2002.
5.“外语系十一五发展规划”[M]
6.“E+”双专业一体化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,第四届中国大学教学论坛专题报告(2011.11)
7. 我校英语专业15年本科培养方案 [M].
8. 山东大学英语专业培养方案[M]。
9. 中央民族大学英语专业课程设置[M]
10.“华中师范大学英语专业04年课程设置” [M]
11.“中国地质大学英语专业04年本科生教学计划” [M]
12.“北京化工大学英语专业04年本科培养方案” [M]
13.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课程设置
14. 厦门大学法学院本科课程设置
15. 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课程设置
16. 山东大学法学院本科课程设置